公告日期:2019-06-03
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831651证券简称:保通食品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通食品”或“公司”)因破产事项尚在进行中,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保通食品,证券代码:831651)自2019年1月3日起暂停转让,公司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4月2日,公司已于2019年1月2日在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了《关于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清算暨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于2019年1月16日、1月30日、2月20日、3月6日、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2019-012、2019-015、2019-017、2019-022)。
公司股票原定不晚于2019年4月2日恢复转让,鉴于目前破产事项还在进行中,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将延期恢复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时间为2019年7月1日,于2019年4月1日披露了《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并于2019年4月8日、4月15日、4月22日、4月29日、5月6日、5月13日、5月20日、5月27日分别披露了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相关情况(公告编号:2019-024、2019-026、2019-027、2019-030、2019-031、2019-032、2019-033)。
公告编号:2019-035
2018年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桂05破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浦南方高科沥青有限公司对保通食品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担任保通食品的管理人(公告编号:2019-001)。2018年12月28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媒体发布公告:请保通食品的债权人向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定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8:3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保通食品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8:30时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公司目前采取管理人管理运作模式,管理人正在推进资产处置、债权审核、员工安置等破产清算工作。公司资金非常紧张,无力支付年度审计费用,因此,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5)。若公司在2019年6月28日前(含)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9年6月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