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8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金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风
险提示公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为江苏金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649,以下简称“金宏泰”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鉴于金宏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特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2015年7月19日,金宏泰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荣升和前实际控制人刘春芳(与刘荣升系夫妻关系)与现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赖泳村共同签署了《江苏金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收购框架协议》),2015年7月20日,刘荣升、刘春芳与赖泳村共同签署了《江苏金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赖泳村将收购刘荣升和刘春芳所持金宏泰100%股份即2200万股,本次股权收购总对价金额为1900万,其中1200万元由赖泳村以现金方式支付;同时约定分3次解除限售条件并相应分3次过户给赖泳村,其中首期550万股于2015年8月6号解除限售,赖泳村有权选择在未来36个月内的任何时间购买其余下的1650万股股份。2015年9月11日和9月17日刘荣升和刘春芳将首
批解除限售条件的550万股股份以480万的价格转让给赖泳村,此外赖泳村就认购剩余1650万股向刘荣升夫妇支付了720万预付款。2015年7月20日,刘荣升、刘春芳出具了《关于委托行使股东权利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并作出如下承诺:本承诺函生效后36个月内,本人刘荣升和刘春芳均不可撤销地承诺将所持金宏泰1650万股股份的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质询权、知情权、表决权以及利润分配权均授予赖泳村享用和行使。若赖泳村享有和行使该1650万股金宏泰股份的股东权利需要本人配合的(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任何文件或出具任何证明或承诺),本人刘荣生及刘春芳将无条件并毫不延迟地根据赖泳村的要求给予配合,该承诺函于本人签署及金宏泰550万股首期解禁股份过户至赖泳村名下之日生效。2015年8月7日,刘荣升、刘春芳与赖泳村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将两人合计持有的金宏泰余下1650万股股份质押给赖泳村,并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手续。经过上述约定和转让之后,赖泳村取得了金宏泰25%的股份,并取得了剩余1650万股份的股东权利,实际控制了金宏泰,成为金宏泰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止2018年9月17日,《收购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承诺函》和《股权质押合同》均已经到期,赖泳村没有在有效期内行使购买剩余1650万股金宏泰股份的权利,但赖泳村要求刘荣生夫妇退还预付款,目前双方就预付款退还和股份还原事宜未达成一致,也未去中国结算办理解除股
份质押手续。
二、风险提示
鉴于刘荣升、刘春芳和赖泳村签署的《收购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承诺函》和《股权质押合同》均已经到期,赖泳村没有在有效期内行使购买剩余1650万股金宏泰股份的权利,但赖泳村要求刘荣生夫妇退还预付款,双方未就协议到期后预付款退还和股份还原事宜达成一致,金宏泰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随时可能发生变更。作为金宏泰的主办券商,英大证券将积极督促公司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密切注意投资风险。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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