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物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物生态资讯
2024-01-11 15: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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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1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
提供的有关材料后,现就会议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
事会拟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付昌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
会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岩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明、李新海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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