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6
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文质押 9,000,000 股所持有公司股票用于融资,质押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质押权人为新疆塔林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塔林集团”),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由于张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塔林集团向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借款质押物予以拍卖,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对张文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委托托管券商以竞价方式进行司法强制执行,上述所得款项将用于支付张文与塔林集团借款。
2023年 8 月 31日,张文持有公司股份 495万股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价为 2.2 元/股。上述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披露的《新疆天物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以及 2023 年 9 月 11 日
披露的《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5)。
公告编号:2023-073
(二)进展情况
2023年 10月 24日,张文持有的公司股权 94万股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价为 2.2元/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文持有公司股份 3,11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上述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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