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2
北京安之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津举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70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7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7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7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汇报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7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7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本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7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监事会汇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7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艳伟、曾庆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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