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125号关于对张家港嘉成建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嘉成股份资讯
2018-07-20 16: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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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20

关于对张家港嘉成建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8】第125号





张家港嘉成建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成股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资产管理业务

你公司年报披露,2016 年12 月,你公司以1,010 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上海秦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秦天”)100%的股权。通过本次收购,上海秦天成为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年报披露上海秦天已发行多只备案基金。此外,你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关于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8-034)中披露,公司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已将原主营业务建材的生产、销售业务转至子公司张家港市嘉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人员一并转移。本期财务报告日后,你公司对张家港市嘉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失去控制权,因此报告期后,你公司经营业务仅剩子公司上海秦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资产管理业务,即公司的经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更。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挂牌公司经营业务变更后的具体经营模式,是否为通过子公司上海秦天经营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2)说明上海秦天是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曾被基金业协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说明上海秦天的投资资金来源,是否发行产品募集资金,基金募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向基金业协会完成产品备案以及备案基金的类型。并请具体披露上海秦天已发行产品的数量、认缴和实缴出资金额、存续期间等内容;

(4)说明上海秦天所管理基金的实际投资规模、被投企业数量及行业分布。



2、关于资产出售

2017年12月,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你公司连续12个月内出售资产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资产交易重大信息,并说明你公司12个月内是否存在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况,如有,累积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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