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1619 证券简称:广电五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五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鑫而行股
承诺主体名称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承诺类别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关于表决权委
托期限的承诺
承诺期限 永久
承诺事项的内容 五舟管理与鑫而行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表
公告编号:2024-028
决权委托为不可撤销委托,该等约定系各方真实意思
表示,为协商一致后的商业安排,相关表决权委托期
限为《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各方协商一致
书面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之日,五舟管理与鑫而
行承诺前述表决权委托期限不少于十二个月,五舟管
理与鑫而行将严格遵守承诺函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的约定,确保广电运通保持对广电五舟控制权的稳
定。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广州五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舟管理”)、广州鑫而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而行”)作为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五舟”)的股东,分别持有广电五舟 8,532,664 股、15,600,000 股股份,分别占广电五舟股份总数的 6.7618%、12.3624%。五舟管理与鑫而行已于2024年5月29日共同作为委托方与受托方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签署了《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五舟管理与鑫而行不可撤销地授权广电运通作为五舟管理与鑫而行持有的广电五舟股份唯一且排他的受托人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及其他法定权利,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各方协商一致书面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之日。为巩固广电运通后续对于广电五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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