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31604 证券简称:世纪网通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2)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
度宣传和误导;
(4)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5)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 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2)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公告编号:2022-028
解和认同;
(3)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4) 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 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2)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 投资者关系顾问;
(5)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2) 年度报告说明会;
(3) 股东大会;
(4) 公司网站;
(5) 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6) 一对一沟通;
(7) 邮寄资料;
(8) 电话咨询;
(9) 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10) 媒体采访和报道;
(11) 现场参观;
(12) 路演;
(13) 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
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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