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热像科技资讯
2023-08-10 18:18: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10


证券代码:831598 证券简称:热像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00 弄 14 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纪民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纪民先生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选举赵纪
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纪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许毅先生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选举许毅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许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纪民先生继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聘任赵纪民先生继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纪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惠良、战淑萍、史剑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许毅先生继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聘任许毅先生继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许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