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廊坊市北方嘉科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不能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廊坊市北方嘉科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北方嘉科;证券代码:831592,以下简称“北方嘉科”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北方嘉科原定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后由于报告内容尚需完善延期至2019年4月29日披露。现因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公司目前正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方沟通,预计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完成年报的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员已充分告知挂牌公司及相关人员若未按期披露年报将被采取暂停转让、纪律处分等相关措施,并督促挂牌公司做好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如公司无法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5月第一个转让日起被暂停转让,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如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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