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福新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吉福新材资讯
2021-06-04 16: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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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04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831589 证券简称:吉福新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基 准 日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88,480,172.8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6,139,578.50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979,44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264,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3.000000 元。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
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2.700000 元。

(3) 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1-037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1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 188 号汤臣中心 B 栋 208 室

联系人:刘叶红

电话:021-51086975

传真:021-58767791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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