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公告编号:2017-008
证券代码:831582 证券简称:井利电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 2016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补发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出于公司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2016年度,日本井利
电子株式会社向张岚借款8.58万元补充因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
2016年9月5日,张利民、张锦秀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2016年11月29日,张利民、张锦秀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500万元。合计担保金
额1000万元,关联方担保系银行开具承兑汇票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进行审议并披露,公司已在自查后发现并及时改正,现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4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上披露的《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公司对关联交易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
公告编号:2017-008
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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