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嘉路桥: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07]
路嘉路桥资讯
2020-04-09 2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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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09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1578 证券简称:路嘉路桥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河南省路嘉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河南省路嘉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河南省路嘉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70 万元信用贷款,利率 14.4%,贷款期限为两年。由董事长彭霁云提供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
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彭霁云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彭霁云


公告编号:2020-007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 81 号院 5 号楼 5 号

关联关系:关联方彭霁云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 1,29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58%。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与借款银行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收取费用,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河南省路嘉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70 万元信用贷款,利率 14.4%,贷款期限为两年。由董事长彭霁云提供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取得银行信用贷款作为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对于公司业务扩大发展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省路嘉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银行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河南省路嘉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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