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博商业: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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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16: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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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18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1576 证券简称:汉博商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汉博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汉博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以及发展的需要,经审慎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由其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 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但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 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5、 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票价格的投机行为;

7、 在回购有效期内以公司确认的方式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通知,要求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二) 回购价格

拟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为依据,且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准。


公告编号:2019-034

(三)回购有效期限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终止股票挂牌函之日后 3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联系人联系相关事宜。若异议股东未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与公司联系股份转让事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回购事宜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10-6410908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厦 2201

特此公告。

北京汉博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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