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在2018年4月
30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被暂停转让。
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前仍未能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
股转公司将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的通
知公告,公司属于存在待核实事项的情形,全国股转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处
理完毕后,再启动终止挂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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