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
风险提示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主办券商”)为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疆能股份,证券代码:831572)的主办券商。
疆能股份原定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由于公司
无法按时完成年报编制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在4月30日前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疆能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疆能股份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若疆能股份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疆能股份股票将于2018年5月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后恢复转让。
若疆能股份在2018年6月30日前(含)仍无法披露2017年年度报
告,疆能股份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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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