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0
公告编号:2018-039
证券代码:831570 证券简称:鸿益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向银行及机构申请借款并由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4月,向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借款150万元,借款期限三个月,利率为2%/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远红为本次借款提供关联担保。
2、公司于2018年4月,向包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8.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远红为本次借款提供关联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股东、董事长彭远红对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远红、朱友梅回避了本次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9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彭远红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前进二路丽景城9栋13A09房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彭远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4.9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8.71%,并通过深圳市汇仕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9.7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1%,彭远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68.72%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及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系正常融资担保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本次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18年4月,向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借款150万元,借款期限三个月,利率为2%/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远红为本次借款提供关联担保。
2、公司于2018年4月,向包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8.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远红为本次借款提供关联担保。
公告编号:2018-039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担保为偶发性关联担保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上述关联担保能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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