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高股份: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公告
天高股份资讯
2018-11-01 17: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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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1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1559 证券简称:天高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天高熔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投资

者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天高熔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充分保护终止挂牌事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

参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由其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具体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



第九条规定:“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18-025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此规定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第十四条的要求。



2、回购承诺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回购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认为准。



(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



1、公司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对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1、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起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摘牌函之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快递送至公司(以



公告编号:2018-025

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寄出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继续同意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回购义务。



(四)回购数量



满足(一)中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该股东于公司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

数量。



(五)争议调解机制



公司已设定专人负责与异议股东进行联系及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异议股东传送资料,并将收集的异议股东反馈信息统一整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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