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4
公告编号:2016-027
证券代码:831559 简称:天高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天高熔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69,000.00元。该次发行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4月13日出具大华验字(2015)第00019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于2015年04月29日前存入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桥口支行77600188000143224账户,到账金额为18,569,000.00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经办人员合法合规性意识不足,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划转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桥口支行协助信贷账务处理,尽管该银行当日将1,000万元拨回公司账户,没有导致当天的余额减损,但仍存在在尚未取得股
公告编号:2016-027
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
二、 纠正和整改措施
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签署了《承诺函》:“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杜绝任何违规使用筹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有违反承诺给本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切实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要求,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规定,对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决策主体追究其责任。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
公告编号:2016-027
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就本次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给投资者造成的不利影响再次诚挚致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天高熔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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