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4
武汉天高熔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天高熔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年首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69,000.00元。该次发行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4月13日出具大华验字(2015)第00019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于2015年04月29日前存入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桥口支行77600188000143224账户,到账金额为18,569,000.00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569,000.00元,其中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半年度 合计 备注
补充流动资金 1,656.90 200.00 1,856.90
合计 1,656.90 200.00 1,856.90
2015年度:
(1)向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还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2)另外购买原材料148.50万元;支付职工薪酬253万元;补充其他日常经营255.40万元。
2016年度:
(1)购买原材料171.50万元;
(2)补充其他日常经营28.50万元。
3、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16年06月30日,2015年首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股票发行的认购账户为公司的一般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桥口支行,账户号码:77600188000143224)。
尽管上述股票发行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严格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每日核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保证账实相符,每月与银行对账,保证账账相符。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长江证券在对天高股份2015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时,通过核对其募集资金存放账户银行对账单,发现天高股份在未告知主办券商的情况下,存在在取得股票发行登记函之前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5年5月29日出具股票发行登记函)。
经向公司核实,基于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桥口支行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为确保持续的信贷关系,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划转1,000万元给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桥口支行协助信贷账务处理,该银行当天下午分三笔划拨回公司账户。这笔账务处理没有导致当天的余额减损,但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再发生其他划转募集资金事宜。
长江证券在协助天高股份进行股票发行时,即告知其取得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长江证券在发现上述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后,及时与天高股份协商确定整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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