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1552 证券简称:庆东农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实施等相关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点提示表》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围:有机肥、复混肥、 修改后: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有机肥、复微生物肥料、其它肥料、生物菌剂的研发生 混肥、微生物肥料、其它肥料、生物菌剂的产制造及销售;土壤治理;酒精污泥工业固 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土壤治理;酒精污泥体废物回收利用;化肥原材料销售(不含危 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化肥原材料及生物险化学品)(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农药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经批准的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第十六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第十六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挂牌”)后, 公司发行 统挂牌(以下简称“挂牌”)公开转让,公司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 登记存管。股 司(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登记存管。东名册根据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 股东名册根据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
进行管理。 求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份: 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股份的活动。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决议。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第二十三条公司 因本章程二十一条第(一)(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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