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数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美林数据资讯
2024-07-05 17: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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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主办券商”)作为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林数据”“公司”)的主办券商,负责对美林数据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美林数据拟通过做市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信建投对美林数据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

美林数据已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之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98,008,025.93 元,货币资金余额 96,333,426.43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8,539,297.49 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37.47%。本次回购股份实施
完成后,假设回购资金 20,000,000 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5.03%、约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05%,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年度报告,2021 年
12 月末,2022 年 12 月末和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合并报表为基
础)分别为 2.95、3.23 和 3.36,资产负债率(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分别为 33.09%、31.87%和 37.47%。资本结构稳定,公司整体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略有提升,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 266,119,264.88 元,归属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21,347.50 元。公司目前营运资金充足,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因素。
综上,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预计不会对挂牌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之规定。

(三)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公司交易方式为做市交易,公司本次回购拟采用做市交易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股票。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公司二级市场存在收盘价格,具备做市方式回购股份的条件,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规定,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四)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和回购价格安排符合规定

1、回购规模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0,000,000 元,不超过 2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222,222 股,根据本次拟回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56%-5.12%(实际回购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为准,不受此回购股份数量的限制)。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挂牌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下限不得低于上限的 50%”的规定。

2、回购资金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0,000,000 元,不超过 20,000,000 元,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

3、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4 年7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前 60 个交
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2.46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的 200%,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竞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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