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9
关于对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267 号
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艾倍科)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你公司预付款项的以下情况:
你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具体内容为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账面余额
14,249,713.80 元,其中支付给南京浦开空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9,146,400.50 元、江苏北斗物联集团有限公司 3,939,000.00 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预付款项的实际用途
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
额 9,999,801.88 元,系南京艾倍科车联网有限公司出资。由于我们未能获取车联网公司的财务信息,亦未接触到车联网公司的管理层,因此无法就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1 、 2018 年你公司支付给南京浦开空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9,146,400.50 元、江苏北斗物联集团有限公司 3,939,000.00 元,两家公司均为你公司关联方。
请你公司说明预付款项用途,是否签订业务合同,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交付时间,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2、南京艾倍科车联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注册
资本 3000 万元,你公司认缴 1000 万元,占比 33.33%,已全部实缴。
另外,南京众望认缴 1550 万元、孙文英认缴 450 万元,占比分别为51.67%、15%。年报披露南京艾倍科车联网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1293万元,你公司全额实缴,其他股东仅实缴 293 万元,目前已对外投资1293 万元,且披露未开展经营业务。
请你公司说明
(1)对南京艾倍科车联网有限公司出资的目的,该子公司 2018年财务情况,未能向会计师提供财务信息的原因;
(2)南京艾倍科车联网有限公司未开展经营业务但进行对外投资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对外投资转移资金的情况。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7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