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7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831534 证券简称:艾倍科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询,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冠华被出具限制消费令。
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消费对象:冯冠华
执行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广东省
案号:(2019)粤0604执2044号
立案时间:2019年2月26日
限制消费发布时间:2019年4月2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02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LIZHENGMI申请执行冯冠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冯冠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冯冠华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公告编号:2019-002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冠华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上述事项延迟披露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事项进展。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冠华正在积极推动协调、解决工作,争取尽快履行法院判定的相关义务并向法院申请撤销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的情形。公司将督促进度,及时向投资者通报进展情况,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19)粤0604执2044号》
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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