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13
公告编号:2021-045
证券代码:831518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的现实情况,经过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季学庆、毛磊、张承慧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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