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
中科英泰资讯
2020-10-28 20: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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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英泰”、“公司”)的辅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青岛辖区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中科英泰2020年第三季度(以下简称“本辅导期”)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1、本期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在本辅导期内,浙商证券辅导项目组严格按照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的时间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共同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辅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辅导项目组采用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辅导对象现场集中答疑、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并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搜集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上述基础上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2、辅导对象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通过向中科英泰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建议,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公司在辅导工作中积极配合,听取辅导机构提出的建议,针对中介机构现场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公司不规范问题,与辅导机构协商解决办法,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公司在整改过程中进一步提高了规范运作程度与治理能力。达到
了预想的辅导效果。

3、辅导人员变更情况

本辅导期内,浙商证券辅导项目组由王建刚、王吉庆、褚小斌、杜明星、顾仔枫、崔鸷、杨芥舟7名成员组成,其中王建刚为辅导项目组组长。项目组成员无变化。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辅导机构为公司提供专项辅导工作。

4、辅导对象重大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嵌入式系统技术为核心,主要从事智能商用终端设备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在商业信息化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服务经验,公司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终端开发平台,包括智能终端硬件开发平台、应用系统开发平台和智能终端管理平台,公司可以根据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百货、购物中心、生鲜连锁店、烘焙店、农贸市场及餐饮娱乐等不同细分领域和应用场景的需要,为客户快速提供定制化的软硬件整体解决方案,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客户,提升客户运营管理能力,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终端和应用软件,智能终端主要有智能商用终端(包括智能交易终端、自助交易终端、智能秤)和智能印章机;应用软件主要有前台收银系统、商品识别软件、SaaS 零售管理系统、农产品批发追溯系统和智能印章管理系统。

本辅导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权结构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5、辅导对象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辅导机构的尽职调查和辅导规范,公司前期存在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但内部控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加强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认识和了解。


6、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

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辅导机构将积极开展下一步的辅导计划。通过现场尽职调查、组织公司管理层访谈等方式,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业务、法律等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梳理及整改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组织完成对辅导对象的专项培训及集中辅导授课工作,并组织辅导对象进行现场辅导考试,进一步提高辅导对象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辅导项目组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完成上市申请文件的编制工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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