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
中科英泰资讯
2020-04-21 16: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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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英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已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辅导机构”)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双方已签署《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并于2020年2月17日获得贵局辅导备案登记。自2020年2月17日起,浙商证券开展对中科英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工作,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青岛辖区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将中科英泰2020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本辅导期”)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1、本期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3月31日。



在本辅导期内,浙商证券辅导项目组严格按照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的时间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共同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辅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辅导项目组采用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辅导对象现场集中答疑、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并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搜集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上述基础上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2、辅导对象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通过向中科英泰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建议,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公司在辅导工作中积极配合,听取辅导机构提出的建议,针对中介机构现场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公司不规范问题,与辅导机构协商解决办法,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公司在整改过程中进一步提高了规范运作程度与治理能力。达到了预想的辅导效果。



3、辅导人员变更情况



本辅导期内,浙商证券辅导项目组由王建刚、王吉庆、褚小斌、杜明星、顾仔枫、崔鸷、杨芥舟7名成员组成,其中王建刚为辅导项目组组长。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新增2名辅导项目组成员崔鸷、杨芥舟,减少2名辅导项目组成员赵婷婷、汤坚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辅导机构为公司提供专项辅导工作。



4、辅导对象重大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商用智能终端软硬件研发和设计为核心,从事商用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凭借在零售信息化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服务经验,打造了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终端开发平台,根据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百货、购物中心、生鲜连锁店、烘焙店、农贸市场及餐饮娱乐等不同细分行业的特点和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软硬件整体解决方案,公司致力于成为零售信息化领域领先的智慧零售解决方案供应商。



本辅导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除

2020 年 1 月进行过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0.60 股)外,公司股

权结构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5、辅导对象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司目前尚存在部分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客户及供应商走访核查尚未完成、内部控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尚未完成等问题,辅导项目组将持续督促企业尽快克服困难推进完成前述事项,以满足证监会审核的要求。



6、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



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辅导机构将积极开展下一步的辅导计划。通过现场尽职调查、组织公司管理层访谈等方式,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业务、法律等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梳理及整改规范,积极开展财务核查工作、业务规范性核查工作、合法合规性核查工作,并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未来发展规划等问题进行探讨与论证,辅导公司完善财务、业务及法律上的规范性问题。



辅导机构将会同各中介机构继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辅导培训,增加其有关发行上市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证券基础知识,督促其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并与公司配合展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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