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30
- 1 -
2021 4
当事人:
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广环保),住所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 319 号。
宋军保,男, 1980 年 9 月出生, 实际控制人、 时任公司董
事长( 2015 年 11 月 6 日-2019 年 12 月 1 日)。
宋海玉,男, 1981 年 5 月出生, 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
(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今)。
吕少杰,男, 1981 年 11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2 月 6 日至今)。
经查明,博广环保有以下违规事实:
一、经营用动产被抵押未披露
- 2 -
2017 5
2,913.12 2018
7
2,913.12
二、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对象未披露
2019 6 2021 6
三、多笔重大诉讼未披露
关于对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1 10 21 152
19,101.47
四、股份冻结未披露
2019 847.626
10.31%
1,644.394 20.01%
2017 12 22
2020 1 3
- 3 -
2021 11 12
2020 1 3
2021
11 12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 6.1 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
措施。
对宋军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宋海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4 -
对吕少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治理规则》
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
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特此告诫你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
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
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
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1 年 11 月 26 日
- 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