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30
公告编号:2019-049
证券代码:831504 证券简称:中晟光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做市商不足两家暨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 年 12 月 2 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华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退出为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做
市报价服务的公告》,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起退出为中晟光电设备(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起,为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做市商少于 2 家,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第二十七条规定,即“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做市商不足 2 家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有关情形发生当日收市后在股转公司网站公告相关情况,自发生次一转让日起,该股票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起暂停转让。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做市商不足两家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2019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做市商不足两家暨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2019-047)。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票尚未恢复 2 家以上做市商,根据
公告编号:2019-04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如果公司未在 30 个转让日内恢复为 2 家以上做市商,如公司未提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申请,股票转让
方式将强制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方式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变更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申请。
公司在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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