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光电: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中晟光电资讯
2018-12-10 17: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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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1504 证券简称:中晟光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5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23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华佗路168号3幢B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

公告编号:2018-023
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
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二)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4日
(三) 登记地点: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华佗路168号3幢B区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滔

地址:上海市华佗路168号3幢B区

邮编:201203

电话:021-50569800

传真:021-50569886
(二) 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三)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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