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6
公告编号:2023-080
证券代码:831503 证券简称:ST 广安生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1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9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高天增 董监高 董事长
廖晖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80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重大诉讼信息披露不及时
2022 年度,公司存在两笔因借款及商业纠纷引发的重大诉讼,涉案累计金额 7350.76 万元,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后均未及时披露,
后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补充披露。
2022 年度,公司存在一笔因特殊投资条款引发的重大诉讼,涉案金额6354.80 万元,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及判决书后均未及时披露,后于 2023 年 1月 30 日补充披露。
二、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
2022 年 7 月 20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天增所持公司 42.21%的股份被
司法冻结,后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才补充披露。
公司时任董事长高天增,董事会秘书廖晖,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冻结未及时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十项、第十六项的规定,时任董事长高天增,董事会秘书廖晖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天增、廖晖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80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1 号》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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