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78
证券代码:831503 证券简称:ST 广安生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
挂牌公司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豫 0105 民初 8297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
案号:(2023)豫 0105 执 1058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8 月 28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河南中禾晟民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1054700 元,被告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
公告编号:2023-078
诺于 2023 年 6 月 18 日之前支付货款 154700 元;自 2023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
共计 24 个月,被告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于每月 15 日支付原告3.75 万元,原告河南中禾晟民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任意一笔款项,原告有权宣布剩余款项全部到期且有权就剩余未支付的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向原告另行支付违约金(以剩余未支付的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 30%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就本案,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 7146 元,由被告河
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承担,于 2023 年 6 月 18 日之前支付原告;
四、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起生效。3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声誉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后续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公告编号:2023-078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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