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62
证券代码:831503 证券简称:ST 广安生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
挂牌公司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
李继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豫 0105 民初 4563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7 月 10 日
案号:(2023)豫 0105 执 1138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7 月 26 日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3-062
新蔡广安农牧有限公
挂牌公司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司
执行法院: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豫 0108 诉前调确 48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案号:(2023)豫 0108 执 276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7 月 25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1、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被告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
欠原告河南中禾晟民科技有限公司款项合计 1840263.88 元。被告河南广安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前向原告支付 200263.88 元;被告河
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每月 15 日前向原告支付 24000 元;被告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每月 15 日前向原告支
付 61340 元。每年的最后一个月支付还款金额结算时多退少补。双方就涉案买卖合同纠纷已予了结,别无纠纷。2、被告若出现任何一次违约不能按月支付约定支付金额,原告河南中禾晟民科技有限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未付款项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未付款项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 30%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3、被告高天增、李继平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0681 元(原告已预交不再退回)、律师费 8000 元由被告河南广安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前支付给原告河南中禾晟民
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
公告编号:2023-062
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1、申请人新蔡广安农牧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申请人
郑州市惠牧动物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