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6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1496 证券简称:华燕房盟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华燕房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华燕房盟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11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华燕房盟网络 挂牌公司或其子 挂牌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5
胡书芳 董监高 董事长
胡蓓莉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9 月 28 日,常州市天宁紫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诉华燕房盟等股权合同纠纷一案被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依法受理。2023 年 6 月 21 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华燕房盟等被告败诉。华燕房盟等因不服一审判决,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作出二审判决。上述诉
讼涉及金额 2,700 万元,占挂牌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68%,华燕房盟未及时披露案件的一审结果、上诉情况、二审
结果等进展情况,后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华燕房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做出如下决定:对华燕房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
公告编号:2024-005
施。对胡书芳、胡蓓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提出 警示如下:
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诚实守 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 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 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进一步采取自律 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华燕房盟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此次自律监管措施,没有限制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此次自律监管措施,没有限制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
公告编号:2024-005
培训学习,提高守法守规规范运作的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杜 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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