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传媒: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摘牌赛特资讯
2021-08-24 16: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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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1493 证券简称:赛特传媒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福建赛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福建赛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福建赛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图书馆第四层(自贸试验区内)。

林昱,女,1968 年 12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业

公告编号:2021-012

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务规则(试行)》第 1.4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信息披
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福建赛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林昱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及公开谴责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产产生不利影响。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给予公司及相关主体纪律处分,不申请诉讼或行政复议。


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324 号关于给予福建赛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福建赛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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