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3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1486 证券简称:ST 索尔科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5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4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2 年 6 月 14 日通过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
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2022)桂 0703 民初 1280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延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尔”)
法定代表人:龚建新
公告编号:2023-02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张家港保税区索尔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达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建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张家港市索尔电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索尔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建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索尔电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索尔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建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江苏索尔于 2017 年开始交易往来,江苏索尔向原告采购锂电池
产品。在 2021 年 8 月 4 日签订《协议书》上明确载明江苏索尔欠原告 4777298.6
元货款,并应当在每月 30 日前付 20 万元直至付清,但从 2021 年 12 月至今,被
告仅付了 110 万元货款,还有 3677298.6 元未支付。被告索尔达公司、张家港索尔公司和苏州索尔公司都是江苏索尔公司 100%控股,江苏索尔公司可能存在债务无力清偿的情况,故请求被告索尔达公司、张家港索尔公司、苏州索尔公司对江苏索尔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3-023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被告江苏索尔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 3677298.6 元,并已经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 3.85%)承担逾期占
用利息至付清货款为止(起算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 日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被告逾期货款利息为 38400.06 元,以上本金利息合计
为 3715698.66 元);
2. 被告索尔达公司、张家港索尔公司、苏州索尔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被告江苏索尔公司、索尔达公司、张家港索尔公司、苏州索尔公司承
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
费、公告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2022 年 6 月
14 日通过云庭审理系统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3677298.6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以 3677298.6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