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科幸资讯
2016-08-22 18: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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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22

证券代码:831473 证券简称:江苏科幸 主办券商:中国中投证券

江苏科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有关规定,江苏科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5年以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1月1日至今,公司共进行了2次股票发行。

一、2015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7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19元,股票发行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股票发行为非现金资产认购,由认购方以其持有对公司的1,000.00万元债权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均为债权转股权出资,用作出资的债权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建银(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中建银

评报字(2015)第B003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5)第0674号《验资报告》。本次定向发行于2015年3月23日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5〕937号)。新增股份于2015年4月8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股票发行目的是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全部为非现金资产认购,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公司出具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2月3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债务转为了股权,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得到了提高,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整体财务结构得到了优化。

二、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00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00万元。2015年10月22日,募集资金汇入公司在平安银行张家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014826186006的验资账户,该次发行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1080010号《验资报告》。本次定向发行于2015年12月3日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5〕8572号)。新增股份于2016年1月6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股票发行目的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账户为公司一般账户(平安银行张家港支行,账号11014826186006),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后,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将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基本账户(农业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10528301040033776)。

尽管此次定向发行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公司出具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目前,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16年8月21日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将在审议通过后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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