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5
关于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具体如下:
1、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准确,请将公开转让说明书修订稿、补充法律意见书、主办券商推荐报告修订稿上传在业务支持平台指定位置。
2、上传时,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等披露文件,必须上传到指定位置,即必须是1-1,1-2,1-3,1-4,1-5,1-6对应的位置;不能放在反馈回复中,否则无法归档和在线直接信息披露。
请你们在2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全套电子版反馈回复(含签字盖章扫描页)材料。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能回复,请向我司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司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
审查员(非财务):邵长龙 电话:010-63889645
电子邮箱:caihui@neeq.org.cn
审查员(财务):安洁 电话:010-63889758
电子邮箱:anjie@neeq.org.cn
传真:010-63889694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