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15: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五)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及《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8)。
(六)审议《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七)审议《关于2018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公司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公司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http://www.neeq.com.cn/)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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