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1452 证券简称:ST 宝特龙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逾期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务逾期及其进展情况
1、2015 年 12 月 16 日,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小贷公司”)与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委托贷款授信协议》,约定小贷公司受武汉信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向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37,000,000 元的授信,
授信期限为 36 个月,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
止。为此,宝红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创新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汪林安、魏丽萍、汪静、武洪飞为公司的授信向小贷公司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2017 年 4 月 12 日,小贷公司与公司签订《委托贷
款借款合同》,向公司发放了金额为人民币 33,532,000 元的委托贷款,
期限为 3 个月,自 2017 年 4 月 1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止。上述借
款合同期限届满后,公司与小贷公司多次协商延期还款,并分期偿还借款本金、继续支付利息,双方未签订新的补充协议。2018 年 1 月18 日,小贷公司认为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委托贷款属违约行为,遂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 2018年 11 月 12 日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约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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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每月偿还借款本金 20 万元及当期利息,剩余本金及利息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付清(该事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公告编号:2018-031)。后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按期清偿欠款,2020 年 10 月,小贷公司向武汉市江岸区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主持调解,2020 年 11 月 18 日,双
方就延期还款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公司每月向小贷公司偿还
偿还借款本金 20 万元及利息 20 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付清。公司按照协议内容每月偿还借款本息,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尚欠小贷公司借款本金 17,189,680 元及相应利息。
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按期支付当期利息,公司正积极筹措
资金偿还欠款,同时与小贷公司协商延后还款。
2、自 2012 年起,公司先后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申请了 5 笔贷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贷款余额合计为 3850 万
元。银行每笔贷款到期前,公司通过与银行协商办理贷款展期手续。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且受到武汉疫情、担保人等因素影响,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有 1 笔 700 万元贷款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未能及时办妥展期手续,已逾期。目前,相关展期手续仍在申办过程中,银行尚未对公司采取任何催收行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公司对小贷公司的欠款尚未到清偿期限,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会积极应对,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开展。如果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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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筹措资金及时偿还借款本息,则公司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
2、目前汉口银行尚未对公司进行催收,公司也仍在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办妥贷款展期手续。如贷款展期手续长期不能办妥,则公司可能面临被汉口银行催索债务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执行和解协议书》
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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