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5
公告编号:2020-060
证券代码:831450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149960577
承诺主体名称 金向华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且不晚于科
承诺有效期
创板上市股份登记前 2 个工作日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且不晚
承诺履行期限
于科创板上市股份登记前 2 个工作日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第 30 日或科创板上市
承诺结束日期
股份登记前第 2 个工作日(以相关日期孰早为准)
公告编号:2020-060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金向华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共计 38 名,其中 20 名异议股东电话确认同意终止挂牌且
不要求回购股份,但未出具书面声明,1 名异议股东电话沟通确认不同意终止挂牌但未提交回购资料,17 名异议股东无法取得联系。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须在本次承诺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的回购相对人视为同意继续持有。
书面申请内容需包括“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要求回购的股份数、联系电话以及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成本来源文件”。
公司将在收到回购相对人的书面申请后,与回购相对人进一步联系确定股东身份、回购股票的数量、成本价等事项,请回购相对人确保电话通畅。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 号
电话:0512-65789892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承诺按回购相对人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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