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3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31450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24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4.02%股份的股东金向华书面提交的
《关于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提请在
2020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公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0-018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金向华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金向华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三)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四)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五)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六)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0 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议案
(七)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议案
(八)审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九)审议《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一)》议案
(十)审议《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二)》议案
(十一)审议《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十二)审议《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十三)审议《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十四)审议《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十五)审议《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十六)审议《修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8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东金向华先生关于临时议案的提案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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