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1448 证券简称:贝欧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昌贝欧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期限为长期。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分说明董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分说明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情况,至少包括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情况,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情况; 情况;
(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 提案提出。
项提案提出。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会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
议召开之前作出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会议召开之前作出承诺,同意接受提承诺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资料真 名,承诺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资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监事职责。董事会应当向股东通报候选 事、监事职责。董事会应当向股东通报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 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 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 任的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
增补监事的候选人 增补监事的候选人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人,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资格审 人,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资格审
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
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大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执行
以下原则:
(一)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
股东大会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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