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5
公告编号:2016-006
证券代码:831447 证券简称:明烁节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明烁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明烁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名,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余海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16-006
1.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中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审议时,未发现参与公司《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浙江明烁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浙江明烁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明烁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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