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7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1446 证券简称:ST 亨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与被告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
已受理,拟定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开庭,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建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春峰
公告编号:2023-009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7 年 10 月 1 日,原被告签订 2017—009 号《18 万吨合成铵和 30 万
吨硝酸铵装置工程全厂消防系统总承包合同》(下称“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
承包被告消防工程项目,2019 年 5 月 10 日,原被告签订《18 万吨合成铵和 30
万吨硝酸铵工程补充协议》。原告在签订协议后积极组织施工,已完成协议约定
的所有工程内容,并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办理了所有竣工手续及移交了所
有设备,被告对涉案工程设备也早已投入使用。2021 年 8 月 1 日,原被告就
工程款支付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被告分 12 个月付清工程款,但被告未按《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致使《补充协议》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原告现要求解除《补充协议》并按原合同主张工程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对被申请人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线索予以网络查控;
2、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3,420,121.70 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名下土地、车辆等其他等值财产。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出具(2023)内 2523
民初 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网络查控被申请人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线索。
2、冻结被申请人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3,420,121.70 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名下土地、车辆等其他等值财产。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3-009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公司通过法律手段催收应收帐款,执行成功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金流。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准备开庭所需证据材料。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内 2523 民初 6 号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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