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7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1446 证券简称:ST 亨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2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 月 3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申请再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出具(2023)
内民审 274 号受理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建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徐美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外人
公告编号:2023-008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永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海分公司
主要负责人:杨永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9 月 28 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就公司与内蒙古海天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华海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20)内 0802 民初 46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海天公司、海天华海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欠原告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
6,272,016 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作出(2021)内 0802 执 705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房屋三套(101 铺、
103 铺、106 铺)。徐美文以案外人名义就 106 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巴彦淖尔
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作出(2022)内 0802 执异 11 号执
行裁定书,中止对 106 铺房屋的执行。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司不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5日作出的(2022)内 08 终 1146 号民事判决书,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请求依法撤销二审判决,改判继续对案涉 106 铺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2、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8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就中止 106 铺房屋的执行提起诉讼,请求撤销(2022)内 0802 执异 11
号执行裁定,判决继续对案涉房屋 106 铺进行强制执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
民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作出(2022)内 0802 民初 1210 号民事判决书,
准许执行 106 铺房屋。
(二)二审情况
案外人徐美文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公司一审要求对案涉房屋 106 铺的强制执行。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作出(2022)内 08 民终 1146 号民事判决:撤销巴彦淖
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22)内 0802 民初 1210 号民事判决;不得对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住宅小区 E1 号楼 106 铺房屋强制执行。
(三)再审情况
公司申请再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出具(2023)
内民审 274 号受理通知书。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执行异议之诉,暂未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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