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竹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龙竹科技资讯
2024-04-19 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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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现任独立董事刘阳先生、洪梁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内容,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刘阳先生、洪梁俊先生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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