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31444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及及附加”项目,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项目。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件”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
目,将本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自 2016年 5月 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6年 12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16]22 号)通知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7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该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193,535.04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193,535.04元。
(2)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经营不存在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审计报告》原件。
公告编号:2017-00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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