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美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修订)
摘牌美人资讯
2020-04-29 23: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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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1443 证券简称:黑美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本条前款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均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特定事项时,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且不得违反《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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