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4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1433 证券简称:川东磁电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6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88
万元。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268 万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5,588 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集中存管。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发生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 发生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
理安排。
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
公告编号:2022-021
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
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
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
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
协商解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1、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根据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将由 5,268 万元增加至 5,588 万元,根据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拟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股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做出明确安排,拟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
三、备查文件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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